关于2024年辽宁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评价后补助资金拟支持优秀示范单位的公示
2024-12-06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辽宁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辽科发〔2022〕20号)等有关规定,经有关单位申报、初审推荐、复审核查、专家论证、现场考核及辽宁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党委会审定等程序,现将2024年辽宁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评价后补助资金拟支持优秀示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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